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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改变理论在侦查讯问中的应用
时间:2020-12-04 10:05 来源: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网址-中国足彩在线推荐 作者: 樊欣

态度改变理论为侦查讯问人员侦查破案,审讯犯罪嫌疑人改变原有拒供态度提供了理论依据。要使犯罪嫌疑人在审讯时态度发生改变,可以从侦查办案人员的自身能力、讯问人员智慧的说服方式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体特征三方面说服犯罪嫌疑人改变原有拒供态度,形成良好的悔罪表现,最终自愿的供述出自己的罪证。

一、态度改变理论在侦查讯问工作中意义重大

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态度改变的重要性。态度改变是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所依靠的理论基础。在侦查审讯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能否形成供罪认罪的态度,决定了侦查讯问的质量,而嫌疑人态度改变是侦查破案的关键所在。

侦查讯问人员重视犯罪嫌疑人态度改变对获取案件证据的重要性。侦查讯问主要是侦查办案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面对面心理交锋。我认为侦查讯问人员应针对不同性格的犯罪嫌疑人制定不同的说服教育方式,以使犯罪嫌疑人能够自愿的向侦查人员说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而刑事案件侦查讯问的说服教育方式,实质就是以态度改变为基础,利用犯罪嫌疑人的性格弱点进行心理交锋。

二、态度理论下犯罪嫌疑人态度改变的影响因素分析

受侦查讯问人员的影响。侦查人员是讯问工作中的沟通者,也是讯问工作中引导嫌疑人态度发生转变的劝导者。在侦查讯问中当犯罪嫌疑人感知到侦查讯问人员公安工作水平业务能力一流,并且得到周围人大多数认可时,他们便会产生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网址-中国足彩在线推荐:的心理压力,并自我进行积极思考是否向侦查人员供述自己在案件中的罪行。

受到案件证据信息不平衡的影响。无论哪种态度的改变都是发生在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都是在两者产生差异的情况下出现的。在侦查讯问中通常使用的一种策略是利用确实充分的证据给嫌疑人施压,只要侦查人员掌握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犯罪证据,就可以迫使其改变原有态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犯罪嫌疑人自身的影响因素影响。一是嫌疑人内心表现出悔恨,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嫌疑人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家庭带来的伤害而感到懊悔;其次是认为自己在作案中因为某一环节出现失误才被抓获,后悔自己作案时不够谨慎。二是受情感方面的影响。每个人都是有感情的,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当他被羁押在审讯时时,更希望得到家人在情感上的支持,这是他们在精神方面重要的支柱。这时候亲朋好友的劝导,他们能句句入耳,会使他们的拒供态度发生很大的改变。

三、态度改变理论对侦查讯问工作的启示

侦查讯问人员自身的能力。一是侦查讯问人员的专业性,作为一名侦查人员要有较强的专业性。对一线的侦查讯问人员进行调查发现,越是应变能力、人际交往以及沟通能力强的侦查人员,越是办案效率高。原因在于越是懂得沟通技巧的侦查人员,也就越能影响嫌疑人的态度。二是侦查讯问人员的可信性。侦查人员要是想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树立起自己的威信,那么侦查人员在侦查办案时,如果要在犯罪嫌疑人面前出示案件相关证据,切记要使用有把握的,能够准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确实有犯罪的证据,如果使用虚假信息被识破,嫌疑人的态度就会往反方向发展,不但会降低可信度,还会加大后续审理难度。

侦查人员智慧的说服方式。在侦查讯问过程中,灵活巧妙的运用说服教育方式,是改变犯罪嫌疑人态度发生转变获得口供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而成功的说服教育离不开态度改变理论心理学的运用。若想在侦查讯问中更好的发挥说服教育的作用,可以在审讯工作中搭配使用其他方法。一是在说服教育过程中适当的给犯罪嫌疑人感情,多带着感情去交流,二是说服教育可以采取配合使用证据的方法。简而言之,针对不同的犯罪嫌疑人情况,要采用不同的讯问方法,达到侦查讯问的目的。

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性格特征。犯罪嫌疑人自身性格特征也会影响到说服效果。对于自尊心较强的犯罪嫌疑人,他们非常在意自己的尊严和脸面,在这种情况下侦查人员可以先给他一个台阶下,先指出其犯罪的合理或者嫌疑人更容易接受的一个理由,让他在内心产生自我欣慰感,在个人道德方面没有更重的罪责感,这时侦查人员更容易改变他认罪的态度,让他自愿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智商高的嫌疑人,就要求侦查人员在侦查审讯前应做好相应充分的准备,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要思维清晰,逻辑严密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说服教育。而对于智商文化程度一般的犯罪嫌疑人,则可以灵活的运用说服方式,以达到侦查讯问的目的。

总之,在我国法治化越来越健全的今天,将态度改变理论运用到侦查讯问工作中,能够有效的解决我们当前侦查讯问工作中遇到的种种困境和难题,可以有效的避免侦查讯问中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对立局面,促使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事实真相作出如实供述。而要将态度改变理论与刑事侦查讯问工作相互结合好,运用好,就要求侦查办案人员能更好掌握其要领和正确操作方法。在此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用感情感化他并换取嫌疑人的信任,这样才能使犯罪嫌疑人改变原有对案件拒供的态度,最终对案件作出如实供述。在侦查讯问中侦查办案人员应切忌用高高在上的态度去讯问犯罪嫌疑人,这样做只能是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