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政办〔2019〕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并省驻州各单位:
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各县推荐申报的第一批、第二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进行认真评审,社会公示和复审,认定扎陵湖和鄂陵湖的传说等43项第一批、第二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特此通知。
2019年1月18日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