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政办〔2019〕2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并省驻州各单位:
现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暂缓实施45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青政〔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暂缓实施45 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
2019年3月11日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